〈有神同在的人〉陳筱玲 傳道  
  2010-01-31
  經文:
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。只是罪在那裏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顯多嗎?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。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裏復活一樣。(羅5:20-6:4)

引言:
一個有神同在的人,是神先主動來尋找的人。我們常常聽到要與神同在,要與神同行,然而在我們能夠和衪同行之前,有一個重要的關鍵是我們「有神同在」!這篇講章只是一個開始,簡短地先向大家介紹有神同在之人的一些特質,往後我們還會有更深一步地探討。

一、覺察神的作為

1.基甸(查考士師記6:11-16;6:36-40)
首先我們來看看舊約基甸的故事,他被神呼召,帶領以色列人去攻打他們的鄰居米甸人,當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,對他說:「大能的勇士啊!耶和華與你同在!」意思是說:「耶和華的靈臨到你了!神的恩膏在你身上了!」,然而基甸是怎樣回答的呢?他不是興高采烈地說:「太好了,我被神揀選了!」,他說:「主啊!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,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?……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裡呢?現在他丟棄我們,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裡。」他其實在說的是:「神真的存在嗎?他如果在就不會有這些事了!」他在發怨言!然而神再次向他說:「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,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?」基甸的回答也不是真正謙卑地認為「我只是一個卑微的人」,而是「我只是一個人,憑什麼去攻打米甸人呢?」神不厭煩地再次回答他:「我與你同在,你就必擊打米甸人,如擊打一人一樣。」
可見神的揀選不在乎人的能力和意願,乃在乎神完全的主權!基甸是直到什麼時候才醒悟過來的呢?他後來用羊毛向神求了二次印證,才真正地明白他是有神同在的人!

2.約翰(查考約翰福音21:1-14)
當耶穌從死裡復活後,雖然向門徒顯現過二次,不過跟了他將近三年半的的門徒們並沒有因此而歡喜,他們其實打算重操舊業,跟著彼得打魚去,畢竟打魚是他們最熟悉最在行的工作。
那一夜,門徒們勞力了一整晚並沒有打著什麼,耶穌第三次向他們顯現,對他們說:「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」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了,因為魚甚多,且多到拉不上來,網卻沒有破。這時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約翰馬上警覺到,這不尋常,這是和他們同在的主才會做的事,所以他馬上向彼得說:「是主!」耶穌和他們一起生活這麼久,約翰能從耶穌的指示和事實的呈現,得知這是神的同在,當然,彼得和其他的門徒也隨後發現,以致沒有人敢問在岸上的這個人:「你是誰?」因為知道是主!
就連耶穌親自挑選的門徒也是在耶穌復活後,向他們顯現了三次,才明白他是誰,直到使徒行傳記載耶穌升天時,門徒們才開始真正的事工,宣傳福音的大使命!若他們沒有發現神的同在,不能覺察神的作為,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服事。有神同在的人必然是得到神啟示自己的人!

二、尋求神的心意

1.凡事謝恩-首要之務:
很多人常問:「神對我旨意到底是什麼?神在我的生命中有什麼計劃?」帖前5:18明明地說:「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神已經很清楚地指示衪的心意了,衪要我們凡事謝恩,這就是普世性且必要的條件!我們常常到神的面前,就是一直求一直求,或許我們可以改換一個作法,培養向神說「謝謝!」的習慣,直到自然而然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。
我們林口這次的敞開小組進行到第四章「禱告使萬事都可能時」,我發現自己實在不太會禱告,除了讚美之外,經常代禱的事講完,對神就沒有什麼「甜言蜜語」了;所以我仔細想想,我個人的禱告詞裡最常出現的字眼就是「請」、「謝謝」、「對不起」,果然是在實踐「禮貌運動」啊!
不過神的確要我們凡事謝恩,在順境時感恩很容易,在逆境時還能如此才是得勝!有人會說:「我感恩不出來,我不知道該感謝什麼?」這時候請記得「認罪」,因為認罪才能得釋放,聽起來或許給某些人帶來壓力,不過如果有罪不認,我們與神就隔絕了,我們的禱告和感謝就向在空氣對話一樣,毫無功效;當我們一認完罪,就會打從心底讚美神、感謝衪,感謝衪的愛和為我們所做的一切,所以迫不及待想知道神心意的人,先徹底好好感恩吧!

2.對神的一切厚賜都要飢渴:
神的厚賜有什麼呢?除了肉眼看得見的所有事物,最寶貴的就是衪自己!經上說:「你們要呼求我,禱告我,我就應允你們。你們尋求我,若專心尋求我,就必尋見……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耶9:12-14)耶穌也說:「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(太5:6)我們如何評估自己有多渴慕神呢?只要看看自己為了追求心中所飢渴的事物,會將時間、生活、金錢、興趣、享受和個人的習慣重新安排到什麼樣的程度,就可以知道自己到底對神有多飢渴了!
若不能先把對神的飢渴滿足,我們就不可能真正的對生命滿足!這是優先次序的問題,我們太容易忽略這位看不見的神了;我們一面頌讚神是無所不在、無所不能的,但是一方面我們又常常忘了衪真的就在我們身旁,就好像我們邀請耶穌到家中作客,但是從衪進門後,我們就讓衪呆坐在客廳,自顧自的跑去廚房泡茶、準備菜餚,認為稍後耶穌一定會很滿意我們努力的接待衪!結果,當我們在廚房或家裡東忙西忙,耗掉幾小時再來見耶穌時,耶穌也已經在客廳被冷落了好久!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怎可能這樣對待一位座上佳賓?我們一定是和對方促膝長談或有一段精心時刻的溝通!
所以,買一本屬靈書籍或許很好,但不足以表示自己對神的愛慕,參加特會?在教會學習服事?讀聖經一個小時?跟神說我愛你呢?這些都很好,但最上好的就是一直保持著屬靈的飢渴,隨時隨地都需要神!

三、順服神的帶領

1.不發怨言
「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,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;但判斷我的乃是主。所以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。」(林前4:4-5)
「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,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。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,我的弟兄們,這是不應當的。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?我的弟兄們,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?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?鹹水裏也不能發出甜水來。」(雅3:9-12)
這兩段經文已經很明顯教導我們不要論斷,也不要發怨言。你遇過一天到晚發怨言的人嗎?我有一個朋友最近才向我訴苦,她的媽媽最常做的一件事就埋怨發牢騷,因為她最近離職準備轉換跑道,待業在家才開始半個月,她的媽媽每天在她耳邊不斷傳送魔咒一樣的信息,說他的弟弟沒出息,說他的爸爸不負責任,說她離職沒有薪水的這些日子家裡少了收入;雖然她是一個基督徒,聽了一陣子之後也忍不住反擊媽媽!她生活在這種氛圍中心裡很痛苦,甚至想離家出走。
怨言使我們跟親愛的人遠離,怨言也常常引發更多的紛爭。然而,神的心意卻不是這樣,一個有神同在的人,在口舌上會謹慎警醒,我們的心思不但屬乎神,我們的口舌也屬乎他,聖靈也會時時提醒我們當說的話!

2.恩典與真理平衡的生活
Steve McVey牧師在《行在恩典中》一書提到,信徒們在生活該問的一個決定性問題不是:“我這樣做對嗎?”而是:“我此時此刻是在基督裡嗎?”尚未信主的人是以對錯來評價行為,但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應是流露出基督的作為。例如他曾看到一個寫著十誡的廣告牌,十誡底下寫道:“十誡-神救美國的途徑!”這看起來是很好,但卻是錯誤的;十誡總括了一個道德規範,反應了聖潔之神的公義本質。不過十誡能為美國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為美國定罪,判斷對與錯。律法的目的是使人們意識到自己的需求;它可以診斷靈裡的疾病,卻無法為醫治提供任何希望,如果廣告牌上改為:“耶穌基督-神救美國的途徑!”那就對了。
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也是如此,時常陷入討論對與錯的情況裡,例如:基督徒可以喝酒嗎?可以看電影嗎?可以和不信的朋友交往嗎?可以去參加搖滾演唱會嗎?一定要謝飯禱告嗎?一定要早晨靈修嗎?倘若要這樣列清單,恐怕列個三天三夜也列不完!我們實踐信仰生活不是把每一件事都“屬靈化”,跟“屬靈爭戰”都扯上邊,我就聽過有人說蚊子是撒旦的差役來攻擊他的工具,所以他被咬了!
錯誤地理解屬靈含義只會使人自鳴得意,自以為義,沒有愛人的能力;然而沒有聖經真理作基準的信仰,也就像沒有規則蓋出來的房子,隨時都有倒塌的風險。
奧伯格牧師曾分享他和妻子一起去學跳舞的經驗,他的舞蹈老師是一個在東歐背景下接受古典訓練的老師,每一舉動作出來都像詩一般的優美,可是奧伯格牧師努力的試著做到老師的每項要求,但是他只感到自己僵硬和笨拙,甚至他邊跳邊數拍子數得太大聲,旁人都聽得一清二楚,舌頭也一直吐出來,老師提醒他「平衡、協調,在移動的同時不妨礙到教室裡其他人」,其實,就是少了優雅。
他從學舞這件發現,沒有優雅,生命就變成一件笨拙、怪異的事;沒有恩典,人們就容易受傷。規則能幫助一個人進入狀況,但恩典才能使事情有美好的結局。

結語:有神同在的人,不是一天就能徹頭徹尾改變,而是在神的光照下,照著神的時候改變。我們把自己生命交託給神的人,就要順服神,天天在基督裡!

思考問題:
1.基甸與約翰的例子給你什麼樣的提醒?
2.你有神的同在嗎?為什麼?請舉例分享。
   
 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
台北地址 : 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19號4樓 (新中街口) TEL: (02)-2760-7380 FAX: (02)-2760-7383 E-mail
林口地址 : 台北縣林口鄉仁愛二路96號1樓 (由文化三路進去) TEL: (02)-2608-9601 FAX: (02)-2608-9621
 
Copyright © 2009 Ya.nuo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ed by • 亞諾網頁設計工作室